範躍紅 江簡軒
  本報訊(記者範躍紅 通訊員江簡軒) 3月27日,號稱“網絡高人”的朱某被浙江省杭州市江乾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依法提起公訴。這起原本已陷入偵查僵局的新型網絡詐騙案能夠順利起訴,得益於該院依法介入後提出的一份引導偵查意見。
  去年7月,杭州市江乾公安分局立案偵查一起網絡詐騙案件,涉案嫌疑人朱某已被抓獲,但公安機關掌握的證據僅有1名被害人的報案和扣押的銀行卡、3G上網卡、手機卡、手提電腦等物證。這些物證與朱某的關聯性無法證實,朱某又拒不認罪,案件偵查陷入僵局。
  江乾公安分局請求檢察機關依法介入,引導偵查。該院偵查監督科和技術科依法介入後,提出了對查扣的電腦和U盤等電子物證進行電子數據恢復和取證、繼續查找其他潛在被害人等引導偵查意見,幫偵查機關進一步明確取證方向。引導意見使偵查機關“豁然開朗”。最終,該案的被害人從1人增加到21人,證據也從不足到充分。
  據介紹,修改後刑訴法對案件證據和質量提出了更高要求,該院從加大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入手,大力加強依法介入引導偵查工作。去年初,該院與公安機關會簽《關於對刑事案件加強協調配合的若干規定》,就依法介入引導偵查的案件類型、介入方式、後續跟蹤等達成了一致意見。為確保引導偵查取得實效,引入會商制度,對依法介入偵查的案件,尤其是其中疑難複雜案件,要求通過加強技術支持、召開協調會等方式,多方研究,慎重提出偵查補證意見。
  同時,在引導偵查過程中,該院強調始終圍繞證據提出補強意見。去年6月,該院在依法介入一起媒體普遍關註的小區電梯配重塊被盜案偵查時,承辦人不僅到小區現場查看了被盜後電梯的運作情況,還向質監部門瞭解電梯配重塊缺失可能造成的後果,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以危害公共安全為偵查方向調查取證的意見,為公安機關打開了偵查思路。最終,該案被告人被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。
  自2013年以來,該院依法介入偵查重大、疑難、敏感刑事案件15件,經介入後提請批捕14件,根據該院建議作治安處罰1件。  (原標題:“引導意見”幫助打破偵查僵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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